米乐YY易游官网入口: 关于印发《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社发〔2025〕36号) 关于印发《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社发〔2025〕36号) 2025-09-01 15:35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现将《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由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总工会主办。成立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选拔赛组委会”),选拔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监督仲裁组、宣传组、后勤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负责统筹协调竞赛工作、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组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别判定中心,负责组建专家团队,承担技术文件制定、竞赛命题、裁判工作安排、竞赛成绩汇总等技术工作;监督仲裁组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督导竞赛规范实施,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宣传组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选拔赛宣传报道等工作;后勤组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负责选拔赛的财务工作、奖金准备及发放,负责竞赛的安全保障及赛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主要采取县级遴选或推荐等方式参加选拔赛选拔,最终从大赛中择优参加自治区决赛(选拔赛中未开设的决赛项目可从行业中遴选或推荐选手参加决赛)。 选拔赛设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员、整理收纳师、电子商务师、传统螺蛳粉烹制(中式烹调师)、镶贴工、叉车共8个竞赛项目(工种)。其中:电子商务师、叉车等2个竞赛项目为我市自选项目,非自治区决赛项目。所有赛项均为单人赛。 凡属贵港籍农民工和在贵港务工满1年以上的非贵港户籍农民工,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2025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的人社部门报名参赛。鼓励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 举办选拔赛前应对参赛选手名单进行赛前公示,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成绩和相关荣誉。比赛期间不再受理选手是不是满足参赛对象的相关投诉。 1.各县(市、区)遴选或推荐参加选拔赛人数不能少于45人,原则上每项目选送复赛人数不少于6人,于9月中旬前报送市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 2.参加自治区决赛选手从选拔赛的选手中择优选送,每个决赛项目选送2人。决赛项目不在选拔赛的项目范围内的,另行遴选或推荐参赛选手。 1.曾获得第一届至第七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赛项前3名,以及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本届大赛不得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与所获奖牌项目相同赛项的比赛。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以及在2024年国家级一类竞赛获得前5名、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已取得“广西技术能手”及已取得“广西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可当作选手参赛,但不重复授予“广西技术能手”。 个人身份证、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各1份,参赛报名表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红底照片(电子版)。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选拔赛要求遴选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选拔赛。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共同主办,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选拔赛的承办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本次选拔赛以各竞赛项目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和三级标准)或职业要求,以及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技术文件为基础命题。 一等奖:取各赛项竞赛成绩的第1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人3000元(含税)并颁发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获奖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 二等奖:取各赛项竞赛成绩的第2-3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人2000元(含税)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取各赛项竞赛成绩的第4-8名。由选拔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人1000元(含税)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除一、二、三等奖外,按竞赛成绩先后,取各赛项参赛人数不超过50%的选手设为优胜奖,由选拔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教练”称号:为选拔赛各赛项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授予“优秀教练”称号并颁发证书。 对参加选拔赛的选手,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按规定颁发参赛职业(工种)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颁发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三等奖以下的颁发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参赛前已获得与参赛职业(工种)相应等级(或高于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选送参加自治区决赛选手的赛前训练,由承办赛前集训的机构负责组织。决赛前,承办机构按具体竞赛项目指定1-2名指导老师进行专业指导(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竞赛职业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有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并向市职业技能鉴别判定中心报备(不报备的不符合以下指导老师的奖励条件)。对指导选手获得决赛项目铜奖及以上的指导老师,由选拔赛组委会授予“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贵港市代表队优秀指导老师”称号。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要格外的重视选拔赛的选手遴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提升选拔赛的赛事水平。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组织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过程中,要落实经验比较丰富的领队、技术指导各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确保有序参赛。 (三)各县(市、区)要充分的利用电视报道、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对选拔赛的宣传报道,营造比赛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县(市、区)在选手遴选和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联系。 第二届广西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暨第九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贵港市选拔赛组委会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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